港獨組織發信辱罵暴亂案法官 區議員報警

去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旺角暴亂事件,日前3名參與暴亂的男女被裁定暴 動罪名成立,3人於區域法院被重判即時入獄3年。有區議員收到由「香港獨立運動」組織發出的辱罵旺角暴亂案法官沈小民的信件,該區議員已報警,交由警方跟進。此外,該組織亦在社交網站發布有關辱罵法官訊息。有法律界人士指 ,有關舉動可能構成刑事恐嚇,或因惡意攻擊法官而構成藐視法庭罪。

香港獨立運動上周已在其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轉載有關旺角暴亂案裁決的新聞,並留言辱罵該案法官。至前日又再於該專頁上載法官沈小民的照片,在其 照片寫上帶侮辱性的字眼。有不願透露身份的區議員表示,收到由「香港獨立運動」發出的信件,信中內容包含侮罵法官的字眼,已就此報警。

對於有人在網上發布惡意針對法官沈小民的圖文,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有關網 民或已幹犯《刑事罪行條例》中的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罪,此條例最重要的一點是有意圖犯罪,即使最後是否有實際金錢交易、或有沒有人去實行,私自呼籲他人進行「通緝」仍是不合法的行為。

至於有網民回 應時出現「捕殺」字眼,陸稱有可能構成刑事恐嚇,而有關惡意攻擊法官的行為亦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。陸偉雄提醒,明白會有人不滿法庭判決,但應循合法途徑上訴,如在網上發表過激言論有機會觸犯法例。

2016年2月9日, 旺角暴亂期間香港大學女生許嘉琪、學生麥子晞及西廚主管薛達榮涉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暴動,3人上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,判監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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